基建维修处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07-09-19浏览次数:402
为了真正落实国家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精神,保证在建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,2007年5月16日,副院长柯美录同志率基建处全体及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监理、施工方负责人对所有在建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检查。并要求各施工、监理单位重视和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,严格按照相关规范、规定组织落实好安全生产措施,以保证工地的安全文明生产,保证工人的人身安全,保证工程质量。